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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干齐村毡房露营点(一期)装修及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伊犁路63号办公楼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工程包括一个大毡房四个小毡房和后厨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半岛平台、屋面防水、电气、采暖安装及室外配套与绿化提升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半岛平台、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半岛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半岛平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半岛平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的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