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平台)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1)根据苏财购[2022]1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规定的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要求,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1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3.2申领CA证书:详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半岛平台,根据提示至采购文件页面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半岛平台,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半岛平台,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加密并上传。
3.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文采购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2.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半岛平台半岛平台,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单位2023年度(第1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预算(万元)预计采购时间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